造价争议鉴定


涉案造价咨询

配合委托人准备送鉴资料;配合资料质证;配合委托人对《鉴定意见征询意见稿》提出意见或建议;配合委托人对《鉴定意见征询意见稿》的异议部分进行核对,并查证核实;配合委托人出庭(若需)。

诉讼/仲裁中的工程造价鉴定

熟悉并明确鉴定委托文书中鉴定范围、鉴定内容、鉴定要求、鉴定时间等事项;接收法院及仲裁送鉴的资料;配合并参与司法机关组织的质证;提出鉴定方案,组建鉴定组;查阅送鉴资料,向法院和仲裁提出所需补充鉴定资料清单;根据鉴定需要独立开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专项询问、现场勘验(不含需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项目);计算并核对工程量(有必要时);独立进行造价鉴定,完成鉴定意见征求意见稿,并提交法院和仲裁转交委托人;根据鉴定双方回复意见,复核鉴定意见;在法院和仲裁组织下,对有争议的部分和当事双方进行核对,对异议部分进行解答;在鉴定过程中,及时向委托方书面汇报鉴定情况;出具鉴定结论;按法院、仲裁要求出庭或出场接受质询(若需)

合同解除或中止的工程结算编制

核实及确认合同解除或中止时的施工现场相关情况;根据合同及现场相关情况等相关资料编制工程结算,形成初稿;征询委托人意见,调整形成成果文件;配合委托人完成结算审核工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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